| 网站首页 | 动态资讯 | 下载中心 | 图片资料 | 生物制品 | 接种门诊 | 传染病 | 政策法规 | 预防接种论坛 | 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 预防接种网 >> 传染病 >> 传染病管理制度 >> 文章正文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 【字体: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作者:比目鱼    文章来源:濮阳CDC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8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文章录入:yufangz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Google Adsense 相关文章
  • 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 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

  •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 医院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